为加强渔船渔机渔具行业管理,提升企业管理水平,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,贯彻相关行业评价标准,今年我会组织行业专家先后制定了《渔船设计单位基本条件及渔船修造企业综合能力评价管理办法》及《评价标准》和《渔网具生产企业综合能力评价管理办法》及《评价标准》,并印发全体会员单位。到目前为止,已先后有十余家渔船设计单位、渔船修造企业、渔网具生产企业提出了企业综合能力评价申请。依据评价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,协会先后组成评价专家组,对申报企业进行了现场评价,并按程序进行了更公示,公示无异议。